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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职业道德的作用
(一)教育作用
教师特有的道德品质和行为的总和即构成了教师的人格。教师的人格在学校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教育作用。

(二)调节作用——最基本、最重要的作用
教师职业道德通过教育、评价、沟通等方式,指导和纠正教师的职业行为,协调教师劳动的各种关系,如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师与家长的关系、教师与教师的关系、教师与社会的关系等等。协调这些关系只靠行政指令难以奏效,这就需要一种来自教师的更灵活有效的调节体系——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职业道德作为一种调节手段,不仅是教师道德品质的表现和反映,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有力地促进了教师道德品质的完善和提升。
(三)导向作用
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为教师的职业行为和师德修养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其导向作用集中体现在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规范和要求之中。

(四)促进作用

(五)评价作用
教师职业道德是社会为培养与之相适应的人而对教师工作提出的道德要求。教师职业道德既是规范教师工作行为的准则,也是社会、学校和教师自己对教师工作进行评价的依据。
(六)示范作用
教师职业道德内化到教师思想中,就能够规范教师的言行,这使教师职业道德以人格化、形象化的方式对学生起到教育的作用,对整个社会的文明起到示范作用。
